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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盖世英雄(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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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百合含着笑意趴在自己的马上,她穿着一身普通的布衣裙,一头长发松松垮垮挽着,没有以前那繁复的鬓钗风华,没有华衣的妆点,却反倒看着比以前让人印象更深刻,叶世子说不出话来,他没有料到,当日他高头大马之上,看她被羁押看管,自己冷眼旁观。时至今日才几年时间,竟自己成为了阶下囚,她坐在马上,含着笑盯着自己看,可真是风水轮流转,报应不爽了。

    想到她之前所说的话,叶世子压根儿做梦都没想到过,周家那样的废物,竟然也会养出这样一个有见识的女孩儿,将皇帝的心思说得分毫不差,倒是有些可惜了。

    他自己也不知道在可惜些什么,只是心中隐隐约约的觉得特别的狼狈,并不希望自己的这一面被她看到了,若是今日换个人将自己拉于马下,恐怕他还能告诉自己忍辱负重,且假意投诚再想办法扳回劣势,可一旦发现拿下自己的人是当日那个自己从未看进过眼中的棋子时,那种羞辱感比任何时候都还要强烈。

    叶世子生来就是天之骄子,他出身好,容貌高,天份足,且能文擅武,从孩童时期与越王便是极好的交情,助越王夺位成功之后更是成为京中子弟翘楚,皇帝曾与他明言说过,若是这一趟他差事办得妥当,会册他为南国公,世袭罔替,叶家风光无限。

    那时皇帝的话还言犹在耳,此时看来,却就像是一场镜花水月,触手不可再及了。

    张洪义已经有勇,若是他再得一个有谋的妻子,往后皇帝拿捏不住他。

    不管是对于皇帝的忠诚,还是叶世子骨子里隐隐有一股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某些见不得光的心情,这一刻他眼中闪过几分杀意。

    周氏本该在当日周家被抄时,就死在前往营州的路上,这会儿不应该还活着,尤其是她是自己名义上的未婚妻,如今嫁给一个粗鄙莽夫为妻不说,自己还两次在她手中吃亏,这对于年少便无数荣耀加身的叶世子来说,越发不能忍耐!

    杀了她!

    这个念头在他脑海中徘徊,若是杀了百合,张洪义心神大乱,那样一个有勇无谋的匹夫,不足为患,她一死,这些人自己可以轻易拿下,他少时习武,在军中呆了多年,身手并不差,这些人只要死在此地,他的任务依旧可以完成,皇帝的计划不会遭到破坏,没人知道他曾被一个女人甩在马下,也没人知道这个女人会是他曾看都看不上眼的周家那个嫡女了。

    众人倒吸着凉气,显然百合将自己的身份一抖出来,吃惊的不止是叶世子一个人而已,还有随同送百合入京残活下来的一群人了。

    也实在是太巧了些。众人看着叶世子那张青白交错的脸,都说不出话来。

    百合将马匹安抚冷静了,看了不远处的京城一眼,耽搁了这一会儿时间,天色已经蒙蒙亮了,清晨的空气中还夹带着泥土与草木的气息,每呼吸一口气进胸腔里,既有雾气湿潮清冽的感觉,还夹杂着一丝丝若隐似无的血腥气。

    “好了,旧也叙了,身份也相互说了个清楚,天又亮了,诸位若是收拾妥当,该进城了吧?恐怕张洪义那边,皇帝正等着要请他入宫,好论功行赏呢。”百合笑着开口,将‘论功行赏’几个字咬重了说,声音轻柔,这会儿配着她的表情,说不出的讥讽味道来,她盯着地上表情阴晴交错的叶世子看:“叶世子估计还未死心吧?”

    叶世子听到她这话,眉头锁了起来,心中天人交战。

    百合的表情仿佛将他心里的念头都看穿了一般,这种感觉极为不好,他有心想要反驳,可还没开口,又觉得自己这一驳便显得心虚气短了,百合的目光语气让他心里觉得不舒服,手握成拳头松了又紧,紧了又松,看到百合那双眼,她嘴角边含着笑意,与几年前相比,她眉眼长开了许多,气质也与以前的贤淑温柔有了些变化,不知为什么,战场中养出来的感觉告诉他,百合刚刚夺他兵刃时,并没有尽全力的,他如果贸然出手,恐怕后果不是他能承担的。

    不知道一个闺阁中的姑娘,这几年时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他闭了闭眼睛,此时出手,如果成功自然不必再说,若是失败,就只有死路一条了,哪怕百合不杀他,皇帝为了灭口,肯定也会要他死的。

    一头青云路,一头阴曹地府门,赌不赌?他犹豫了好一会儿,最终还是将手松开了。

    “我确实是皇上派来的,但你之前所说,纯粹一派胡言,皇上只是命我在此,诛杀废太子余部罢了。”叶世子最终还是没有敢赌,他有父母妻室,他还年少有为,前程远大,今日受辱,往后可以再想办法解决,可若是这会儿死了,那便真的是死了。

    他这话音一落,百合笑了笑,也不说信不信他,只是手抖了抖缰绳:

    “你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她双腿一夹马腹,嘴里吆喝了一声,那马匹撒开四蹄便看准了方向朝京城脚下奔去。

    众人收拾了善后捆了叶世子跟上来时,已经是半刻钟之后了。

    京城外驻扎着张洪义四万大军,前一天这里应该经历过一场恶仗,那喷洒在城墙之上的血迹还没被人清洗干净了。百合来到城门前时,士兵正在架了锅做饭,一群士兵没得皇帝号召,入不得城,否则废太子的余孽被清除了,张洪义就得被扣上一个乱党的帽子了。

    听到百合到了时,张洪义慌慌张张从帐篷中出来,头发还乱糟糟的,胡子也没刮,穿着一身青布软袍,赤着双脚就跑出来了。

    这会儿天色已经大亮,城门却紧锁着,前几日因为废太子乱军围城的原因,京城已经被封锁了起来,暂时不让人外出了,张洪义没想到百合这样快就来到了京城,他原本以为算算时间,自己还要再等一两天的,却没想到百合来得这样快。

    “媳妇儿!”他伸了手臂过来想要搂百合腰,另一只手软软的垂在他身侧,身上那件青色的袍子应该是出来时匆匆穿上的,这会儿腰间汗巾还没捆得整齐,人还没摸到百合,百合就已经闻到了他身上的血腥味儿。

    “受伤了?”百合退了一步,他手捞了个空,又死皮赖脸的想要再过来抓她,听到百合开口问话,张洪义咧了咧嘴角,漫不经心的朝后头看了一眼,就见到后头护送百合的人反捆着叶世子,缓缓跟着进了营地。他自然是一眼就将叶世子认了出来,当日自己的兄弟死于叶世子之手,这个仇张洪义后来不说,却是牢牢记在心头的。

    叶世子原本应该是在京中,什么时候出了城,且被一行人捆了起来,张洪义并没有急着张嘴去问,反倒只看了一眼,就将目光收了回来,点了点头:

    “一点轻伤,不碍事的。”他是不是轻伤,百合闻那血腥味儿就闻得出来了。

    她也不跟张洪义废话,扯了他衣裳就要去看伤势。

    大庭广众之下,不远处除了巡逻的士兵之外,还有一路护送百合的将士,看到这情景,众人眼珠子都险些瞪了出来,张洪义眼中露出笑容,二人一分离便是这好长时间,他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被百合一碰便脸涨得通红,恼羞成怒的张洪义了。此时他抓紧了衣裳,将百合的手按在自己胸前,倒并不是怕她在众人面前将自己衣裳扯开了,只是纯粹不想自己的闺房之乐被别人享去罢了。他虽然没有面红耳赤,但嘴中却依旧和当初一样不肯认输了,大声嚷嚷着:

    “一来就拉我衣裳,回头我自个儿脱了,让你摸个痛快。”他这话一说出口,不远处竖了耳朵偷听的人都笑出声来。百合听他嘴中胡说八道,没个正经,伸了巴掌抽他,他不止不躲,还低了头让她构得着,一面却又小心翼翼的瞪大了眼警告:“别打,别打,过会儿打疼了手,又该怪我了。”

    被捆在马背上的叶世子看到这两人相处的情景,眼中闪过复杂之色。

    张洪义如今在军中好歹也算是一员大将了,他这两年窜起速度很快,此人悍不畏死,号称有万夫莫敌之勇,邓知州对他多有赏识,没想到这样一员虎将,此时却畏妻如命,在众多手下面前,被一个妇人打得抱头乱窜的样子,实在是让叶世子心中说不出的感觉来。

    这个妇人曾是他不要的,此时却被人当成珠宝一般对着。张洪义这个他曾看不起的莽夫,却抢了本该属于他的邓知州的喜爱不说,如今捡着他不要的女人,却是这样宠着,甚至任她爬到他头上作威作福的,哪怕当着一干手下的面,他脸不要了也哄她开心。

    叶世子看到百合打了张洪义时,她分明嘴角边是带着笑意的。

    这一刻他自个儿都说不清心里是个什么样的感受,喜欢肯定是谈不上的,最多也有些不甘心罢了,他生来就是天之骄子,又天性聪明,照理来说该当是个人生赢家,可如今碰上了这对上不得台面的夫妇,两人打骂嬉笑间,却仿佛让叶世子浑身都不舒服了。

    帐篷里张洪义衣裳被扯了下来,一条刀伤自他左侧肩胛骨斜着直划到了右侧腰腹之下,那捆着的麻布上血迹还没有干透,刚刚张洪义起身走动,这会儿伤口又裂开了,他脸色有些发白,可却像是感觉不到身体的疼似的,只盯着百合傻笑。

    “看什么?”百合一巴掌拍到他脸上,‘啪’的一声,他‘嘿嘿’笑了两声,伸手揉了揉脸颊,又将另一侧脸凑了过去:

    “再打一下。”

    两人分开了这些年时间,他平时做梦都总感觉她像是在自己身边似的。仿佛脸上的巴掌声响起时,心中酸酸甜甜的感觉压过了身体上的疼,他一双瞳孔中只映出百合的影子,就再也装下其他。

    头一回听到有人挨了打还要求要再被打一下的,百合如他所愿,又一巴掌打在他脸上,他舔了舔嘴唇,盯着百合看了半晌,突然咧嘴大笑,不顾她的挣扎,一把将她搂进怀里死死抱紧了。

    “发的什么疯?”百合在看到他伤口时,其实就并不敢大力的挣扎,张洪义将下巴搁在她头顶上,那新长出的胡茬子扎在她发间,有些酥酥痒痒的,他像是发现了百合伸手想抓,甚至还故意蹭了蹭下巴。

    “可想死我了,见你面都好像是假的,这会儿才踏实了。”他下巴蹭啊蹭的,那手搂在百合腰后,拇指隔着衣裳在她腰上蹭了两下,又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间老实下来了。

    百合离他离得近,能听到他心跳声一瞬间快起来了:

    “如今你来了,现在你男人也好歹算是有些出息了,能给你买得起丫头使唤,供你穿得起绫罗绸缎了,咱们进了城里,每样你喜欢的绣花鞋一样来两双,穿不完咱们放着,要请个丫头给你梳头发,胭脂水粉什么的全都买了,你抹了,肯定比人家好看的。”他说到这儿,不等百合开口,伸手拉她的手掌,将她掌心贴到了自己胸口上,那麻布中透出的血迹润湿了百合的手心,他却像是没感觉到疼似的:

    “咱们拖了这么些年,这一回入京,也该把事儿办一办了,总让我这么晾着,也不好啊?你看别人像我这样大,那孩子都满地跑了。”他说话时,声音情真意切的,百合安静的听着,没有出声。

    张洪义将音调放得更软了些,小声哄她:

    “媳妇儿,你是我媳妇儿,我什么都是你的,你男人的心,你男人的身体,银子俸禄,哪怕你要我条命,我眼都不眨,”他说到这儿,话语就顿了顿:“可唯独两件事儿我不能答应你。一来是姓叶的小瘪三我不能给你,他是害死陆六母子的凶手,我当日跟兄弟结拜时,本该同生共死,我贪生,舍不得扔下你,可我曾在陆六坟前发誓,要替他报仇的。”他说完这话,百合没有出声,她想要点头,可张洪义却像是深怕她开口说话似的,一手将她脑袋重重按住了,紧接着又开口:“二来就是婚后养汉子,那是万万不成的,替皇帝老儿平乱,这趟买卖干完了,往后几十年不愁吃穿,我带你去江州,以后天天守着你了,哪儿也不去,这野汉子不准你多看一眼。”

    话音一落,张洪义感觉到百合原本被他按了贴在胸口的手掌僵了僵,他又接着道:

    “尤其是那姓叶的,我知道你跟他曾有过婚约,可如今我才是你的男人,我……”他话没说完,百合忍不住伸手拽住他垂落在胸前的一缕没有挽起来的乱糟糟的头发,用力扯了一下。

    “哎呀。”他惨叫出声,一双眼睛瞪得又圆又大:“你怎么又打人?”

    “你以为叶世子是我要偷的汉子?”百合气极反笑,张洪义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下意识的将她松开了些,本能的要躲,可又实在与她分隔多时,不想将手从她身上挪开了。

    “难道不是吗?”其实百合在问他话时,张洪义就猜到自己应该是想差了,可是这会儿看她气得笑眯了眼的模样,张洪义心中却爱煞了她这个生气的样儿,他其实从入伍那天起就后悔了,叶二那狗东西骗他进入军中,他一头扎进去跟她分离多年,每当想起她追着自己打时的样子,想起她为自己梳头缝衣时的模样,心中都开始想家。

    随着他立功渐渐多了,邓知州越来越赏识他,银子俸禄样样不缺,甚至如今身居高位一呼百应,可其实他最想的,还是当初那两间破屋,那屋中一个坐在门边缝着针线的人罢了。

    后面珍奇美味儿的吃得多,可他始终还觉得抵不过她煮过的一碗土豆锅巴饭,那时泡了水煮着吃也是香甜的。

    这会儿看她瞪着自已冷笑,张洪义明知她发了火要打人,却故意招惹她:“如果不是,你干啥是跟他一起的?那小白脸儿,有啥好的,老子一拳能打得他满地找牙。”

    百合冷笑着,也不跟他多说,目光却开始在帐篷里溜达,她看到一旁架子上挂着的盔甲,除此之外还有一对板斧也挂着,她起身去拿,张洪义还跟在后头咧嘴笑,这姑娘打人不疼,一般打了他,他还得自个儿将肉多的地方凑过去给她打,知道拿东西也好,免得打了手还疼,她自己不觉得,张洪义却记得有一回她打了自己,那手心都发红了,自个儿没感觉,倒将他心疼了好久,那会儿他傻不知道怎么回事,还当自己是出了问题,明明疼的该是她,倒是他来替她疼,后来才知道入骨相思,只是那时的他不知罢了。

    他看百合去提斧子,还在笑:“小心别落下来砸了脚,等下哭鼻子可不怪我了。”

    张洪义天生神力惊人,那斧头也是为他量身打造的,每柄重达好几十斤,一般人提一把都沉,她一个姑娘家又哪儿拧得动?

    可下一刻,张洪义就看到百合将那一支明晃晃的斧头提了起来,那板斧钢刃上映出她半张侧脸,她双手将纯钢打造的斧柄抓住就朝他追过来,显然刚刚将人给撩拨火了。张洪义一看到这情景,吓得赶紧撩了帘子出去:“简直没有王法了,平时打就算了,现在竟然提斧头了,一点儿规矩都没有,看我好欺负,就时常打我……”百合手中斧头明晃晃的抖了两下,张洪义嘴角抖了抖,下意识的伸出双手要去捧,也不敢躲了,深怕她一个抓不稳,那斧头掉落下来,锋利无比,恐怕能将她脚掌给切了。

    他自个儿身上还带着伤,倒并不觉得有多疼,可一想到她若是伤了皮儿流了血,心头却开始紧张担忧了,原本想要躲的,此时脚步却本能的飞快朝她跑去,嘴中连声的哄:

    “祖宗,不能玩这个啊,若是掉下来切不掉你的脚,砸到也要骨头裂开了,这东西危险,可不能碰的。”

    他语气哄孩子似的,伸手将斧头夺过来,任由百合瞪他,直到将斧头挂好,还觉得有些不安心,将人拉得远远的才作罢。

    “张洪义,你当我傻,偷人还要将姓叶的带回来了?”百合拧了他一把,他‘哎哎’的叫着,又不肯放手,百合知道他刚刚那话只是故意说的,却仍是拧了他耳朵,将气出了,才将今日一大早的事儿说了。

    一开始张洪义还嘻皮笑脸的,可听她一说完,脸色却变了,他坐直了身体,揉了揉被百合抓得发红的耳朵,眉头皱了起来:

    “皇帝想夺我义父的兵权?”他声音压低了些,牙齿咬得‘咯咯’作响:“还想拿你来威胁我?这狗东西,早知道老子昨天便该联合废太子,反了他!”他越说越是火大,伸手一巴掌拍到了自己大腿上,也不知想到了什么,突然间冷笑出声来:“真是心眼儿比那筛子还多,老子倒险些真被他拿住痛脚了!”

    营州的人,尤其是像张洪义这样身为罪奴之后的,对于皇帝的忠诚显然不如大齐那些被养得似鹌鹑般温顺的百姓的。营州那片儿地方,自建朝以来就是一个感受不到皇恩浩荡的地方,那里的民众对于朝廷的归属感并不强,张洪义之所以为皇帝平乱,一来是奔着他自个儿的前程,二来纯粹只是为了邓知州的知遇之恩罢了。

    可此时皇帝如此算计他,他对皇帝并没有那么忠心不二,也没有受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念头洗脑,自然会将反了皇帝的话脱口而出了。

    这话若是几年前他说起,当然是天方夜谭一般,可现在不同了。

    现在他手中有精兵四万,哪怕就是昨日与废太子的交战折损了一些人马,可他仍有三万多精兵,京都守备最多两万人马,此时若是他要攻入京中,也不是不可能的。皇帝哪怕就是想要召六大州牧进京护驾,可等那些人入京,皇帝的尸骨恐怕都已经僵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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